成功案例
涉银行卡案件近年来快速上升 持卡人如何卡住风险?
作者:柴海艳 律师 时间:2016年06月10日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进步,银行卡越来越普及,特别是提倡“提前消费”的信用卡备受银行和市民的“青睐”,随之而来的风险隐患也加大,特别是银行卡被盗刷、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手段花样繁多。秀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比较常见的银行卡案件有银行卡被异地盗刷、信用卡恶意透支、冒用他人信用卡等等,单个案件涉及金额从一万元到百万元不等。
银行卡被异地盗刷应及时向警方报案、及时就近挂失
2015年2月某天,在家午休的林先生突然被不间断的手机短信提示声吵醒,打开一看,是短信提醒他自己的一张银行借记卡在湖南省株洲市消费了13万余元。林先生立刻惊醒,第一反应是找出钱包中的银行卡,并将卡紧握在手中。而此时,身边的手机又传来短信提示,该卡在湖南省株洲市居然又发生了消费22万余元。两条短信提示消费数合计36万余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真卡就在自己手中,别人是如何从卡中刷走钱的?惊出一身冷汗的林先生赶紧带着涉嫌被盗刷的银行卡赶到我市公安部门报案,并立即到该银行卡的开卡银行处办理挂失业务。2015年3月,林先生向秀峰区法院起诉,要求某银行赔偿其存款损失及相应利息。由于林先生及时报案,向公安机关现场出示银行卡,并及时到银行挂失;而某银行在未能识别银行卡真伪的情况下,却允许交易行为发生。最终,法院判林先生胜诉。
“我们建议所有持卡人,不要将个人身份信息随意透露或借用给他人;同时,尽量开通银行卡金额变动短信提醒,一旦发现被异地盗刷,还要做到‘三个尽快’。”秀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一是应当立即拨打发卡行的客服电话,尽快核实是否发生了账户异常变动的情形,确认发生后立即办理临时挂失;第二要尽快到最近发卡行服务网点、ATM机或银行营业场所办理用卡交易,比如说查询、取款,证明人卡没有分离;第三就是尽快到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向办案人员出示银行卡原卡,取得报案回执或者受案通知书这些文件。因为及时挂失和报案,有利于法院从时间和空间上判断真卡是否出现在提现或者是消费现场。持卡人能够提交关键证据的,法院会判决由银行来承担消费者银行卡被盗刷的经济损失。
信用卡被透支不还银行要及时掌握客户信息留好凭证
2012年4月,陈某向我市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银行初始授信额度为4万元。过了一段时间,银行又将此卡的信用额度调整为6万元。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一年多时间,陈某使用该信用卡消费达6万多元。但由于做生意失败,欠款一直未还,银行多次催收未果,便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本金、利息和滞纳金。
庭审时,陈某辩称,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明知个人信用卡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却违反规定,将他的信用额度调整至6万元。银行应当知道该额度超过了他的还款能力,而且在他未及时还款后,银行也没有立即停止他使用该信用卡。银行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盲目收取高利息和复利,导致损失扩大。因此,陈某只承认银行当初给他的4万元授信额度及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根据陈某与某银行签署的信用卡合约,虽然法院最终并未采纳陈某的意见,但这一典型案例也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核和掌握客户相关资料、提升授信额度等方面提出警醒。”秀峰区法院负责该案件审理的法官阳瑜介绍说。而本案的另一难点还在于,尽管法院最终支持了银行的诉求,但由于被告人陈某生意失败,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后续的追债也变得遥遥无期。
对此,秀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也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等业务时,相关资料、手续等一定要齐全完备,特别是一些资产凭证尽量查看原件,并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在产生纠纷时,有证据进行追责;同时,对客户资料信息要及时掌握,以便及时变动授信额度和后续的追款等。
恶意透支可判刑债务还将伴随持卡人一生
秀峰区法院的涉银行卡案件从2012年的0.5%上升到2016年的8.3%,为何此类案件呈现持续增长之势?
对此,秀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说,从目前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涉及信用卡案件的人员特征较为明显,主要是一些“生意人”,这些人有一定经济能力,其办卡之初也并不是为了恶意盗刷,主要是由于近几年经济下行,一些人经营失败,导致丧失还款能力,而此前其用作资产凭证的房产、车辆等也往往被售卖或偿还其他债主;另外,目前一些民间借贷形成的三角债,也是造成信用卡案件的原因之一。
当然,如果说没有还款能力,这个事情是否就可以一了百了呢?法院提醒说:在实践中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透支后又逃逸、改变联系方式、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银行催收的,以及使用透支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都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情形。同时,不要误以为最终还款就可以免于刑责,或误以为判了刑就不用还款,相关债务将伴随持卡人一生,随时拥有财产都可能被追缴,其个人信用记录也将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