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度)
序号
项 目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705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1844
2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
18192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
9803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47320
4
全
社
会
分
行
业
在
岗
职
工
人
均
年
平
均
工
资
收
入
农、林、牧、渔业
28305
采矿业
41424
制造业
4199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206
建筑业
44496
批发和零售业
355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404
住宿和餐饮业
313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090
金融业
95489
房地产业
468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95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7176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83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138
教育
56397
卫生和社会工作
62910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5033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7162
抄送: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6年 4月 29 日印发
相关问题:
一、武汉市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谁制定?
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以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准,2016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将由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联合发布。
二、湖北省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2016年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的。
统计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三、湖北省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吗?
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自5月1号开始执行并不意味着发生在每年5月1号之前的交通事故都适用旧的标准,发生在每年5月1号之后的都适用新的标准。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在5月1日前已经一审辩论终结的,适用2015年的赔偿标准,在5月1日后一审辩论终结的,可以适用2016年的新标准。
四、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关系到哪些赔偿项目?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项目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及护理费的计算都涉及到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各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2016年湖北省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标准具体项目有哪些?
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包括: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上一年度各行业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