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非婚性行为导致身体损害,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作者:吴良飞 律师 时间:2016年05月12日
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非婚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可能给一方特别是女方的身体造成伤害,虽然直接原因中有男方所导致,但也不能完全归责于男方。我国现行婚姻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对同居关系期间的权利与义务作相应的规定,且双方的性行为是自愿发生的,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不可确定性,非显而易见,故要求男方承担侵权责任于法无据.
但这并不能完全免责,在侵权责任法中,有种归责为公平原则。在本处,虽男方对女方出现的损害结果不构成侵权,但这种非婚性行为不符合家庭伦理道德,也不合法,同时损害结果与男方的行为密不可分,在损害结果比较严重时,男方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