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L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 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执行异议之诉中账户资金的排除执行问题山西李强律师 18234188880因账户资金无须变现,与其他执行标的相比,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往往成为申请执行人的首选,因此,大量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系针对账户资金提起的。在案外人对于账户资金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问题判断上,存在法律适用的上的难点。一般来讲,......
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参考!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晋0105刑初45号公诉机关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无业。2015年9月1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经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太原市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