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0月起从事民事法律事务. 2008至2009年底参与三鹿破产清算.在三鹿破产过程中曾提出的银行抵销权方案被破产管理人采纳.后被省高院采纳.并经国家民法学家讨论.登载于人民法院报2009年6月14日第3版.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代理大小案件几百件.其中三鹿公司破产案与元氏县电子公司并购案件等最为典型.在三鹿破产案件中.与其他律师协作受理和审核债权21亿.顺利通过债权人会议审议.
为房地产纪公司.装饰建筑企业成功设计包括合同制定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制度.用工制度等各项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为公司.企业单位起草.修改日常需要的各种合同......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