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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股权转让的流程与所需材料
作者:王丽媛 律师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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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转让协议达成
股权转让的第一步首先应该是交易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同意转让股权。
二、股权转让公证/见证,所需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被转让股权所在的公司资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章程原件(本次股权转让前的章程);公司成立时的验资证明原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3.受让方、转让方的身份材料。
4.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企业
5.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章程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决议
8.如果转让方、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9.如果是非深圳企业,前述材料都需经公证;香港公司,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澳门公司,需在澳门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转递;台湾公司需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公证,并经台湾海基会寄送;外国公司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三、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2.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向第三人转让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提交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生的股权转让书面通知)
4.公司章程修正案(转让后的股东签名)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身份证明(需验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四、地税局或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去国税局或地税局领取《公司信息对照表》和《税务登记变更表》
提交材料:
1.法人签章的《公司信息对照表》和《税务登记变更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注:税务变更登记需在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