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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父子接连被告上法庭,证据还是同一份,原告想要“父债子偿”……
作者:朱东阳 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29日

2020年8月12日,柯桥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周某起诉被告姚某文拖欠货款20.4万元。
        周某向法院提交了三份由姚某文亲笔签字的“划码单”作为证据,在这三份“划码单”上,清楚地记录了双方布匹交易的米数、件数、金额以及姚某文的签名。案件似乎清晰明了,证据确凿。 
        然而,就在开庭前,情况出现了“反转”。2020年9月9日上午9点30分,原本是本次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开庭时间。然而姚某文没来,来的是他的父亲姚某。父亲姚某当场向承办法官指出周某在造假!原来,在2018年5月,周某曾向柯桥法院起诉姚某,要求其归还货款20.6万元。在开庭当天,周某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姚某写下的欠条一份,以及由姚某文签字的三份“划码单”作为证据。 
        因姚某文一直在帮父亲姚某做生意,周某提交的三份“划码单”,便是姚某文帮父亲姚某做生意时与周某签订的。当时,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周某的诉请,判决被告姚某支付周某货款20.6万元及相应利息。 
        在此之后,因被告姚某未按生效判决还款之日支付欠款,周某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姚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为了实现债权,周某便自作聪明想出了一个“父债子偿”的办法。利用儿子姚某文签字的“划码单”,周某试图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更换债务主体,对姚某的儿子姚某文进行起诉,以便达到让姚某文替其父亲偿还债务的目的。本以为通过这种利用他案证据、虚构事实再行起诉的方式,可以“侥幸”瞒过法庭审理,实际上,周某打错了“算盘”。还没开庭,谎言就被揭穿了。承办法官章泽雄对周某询问,周某承认了姚某所述事实属实,在得知其利用他案证据、虚构事实再行起诉的行为已然构成虚假诉讼后,周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向法官请求撤诉。 
        最终,柯桥法院责令周某具结悔过,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决定。2020年9月10日,周某向法院递交具结悔过书,并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足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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