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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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由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三个基本因素构成的。这三个因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客观性和相关性表明的是刑事证据的内容,合法性表明的是刑事证据的形式。刑事证据的内容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审查、检验、鉴别。合法性是刑事证据客观性与相关性的法律保证。客观..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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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在庭外调查核实时应予限制在刑事审判实践中,法官通常通过庭审活动对所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当对证据有疑问,尤其对言词证据反复不一时,各地法院所采用的标准不一,有的法院庭外核实证言,并以法院核实的为准,有的法院建议补充侦查后予以确认,笔者认为,法院不应该对言词证据进..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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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犯的构成所具备的条件 那么,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构成继续犯呢?我们认为,构成继续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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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一、主犯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一)主犯概念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把这两个法..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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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应如何掌握 《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十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司法实践中,对于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侦查部门的羁押期限应如何掌握,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1、《..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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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权机关拘留后要如何处理 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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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分别有多长? 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和进一步侦查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个时限在一般情况下是必须遵守的。考虑到有些案件重..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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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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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期限 拘留或逮捕人犯使人犯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但这种羁押毕竟不是刑罚,判决宣告人犯有罪之前毕竟不等于犯人,因此,法律对拘留和逮捕后人犯关押期作了严格限制,不允许对人犯超期羁押。判决前对人犯的羁押要求越短越好。我国《刑法诉讼法》作了下列规定:对于人犯拘留期间的羁押期限最长..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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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立案能否采取刑事拘留 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是否将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活动。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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