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张丽离婚案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01日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答辩人张丽,女,1981年6月11日出生,汉族,系**能源有限公司斜沟矿职工,现住古交市屯兰矿屯乐苑**二单元一层。
因原告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为澄清事实,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原告诉称与答辩人因家庭琐事矛盾越来越深,导致两人最终感情彻底破裂,不是事实。
答辩人与原告是经过充分了解,慎重考虑后,自愿结婚登记的,婚后双方一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至于双方两地生活是因为答辩人在外地工作原因所致,但结婚前原告也清楚该客观状况,也没有因此拒绝结婚,还曾信誓旦旦不在乎并欣然接受。再者,答辩人基本上每工作三周就可以休息一周,与原告也有较充裕的时间共同生活,而且在一起的时间里夫妻如胶似漆,感情深厚。答辩人对原告父母也非常尊重,孝敬有加,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融洽。原告诉称由于矛盾越来越深导致两人最终分居生活实属捏造事实。真相是,答辩人于今年6月底因接连遭遇母亲及婆婆病逝打击,精神出现恍惚治疗住院后,原告便开始疏远直至撒手对答辩人不管不顾,之后的看病治疗及出院后的调养均是由答辩人娘家人照料。原告拒绝接回家照料并共同生活,所以,分居是假,抛弃结发妻子是真。
二、夫妻有互相赡养的义务,答辩人正处于疾病的恢复阶段,需要丈夫的关爱与陪伴,希望原告念及夫妻感情接回答辩人共同生活,不要铸成迫使答辩人流离失所的遗弃大错。因此,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由于接连失去两位母亲,对答辩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刺激导致生病住院,本是最应该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原告,作为丈夫仅仅在支付了3000元医药费后就撒手离开,这无疑给答辩人的病情雪上加霜。20多天的住院治疗,多亏了弟弟一家的悉心照料,高昂的医疗费都是由他们一家垫付。原本憧憬幸福生活的答辩人刚刚因亲人的去世刺激病倒,又被丈夫无情的抛弃拖入了黑暗的深渊。原本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悲凉一幕竟然在答辩人身上上演。即使这样,答辩人依然心存希望,希望原告能回头是岸,兑现对答辩人不离不弃的承诺,履行夫妻之间互相抚养的义务,共同去维护好自己的家庭生活,不要铸成遗弃大错。
综上,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答辩人现在正处于患病康复期,需要原告的关心照料和抚养。希望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此致
古交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丽
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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