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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粉刷工装修意外受伤 房主应否担责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3月19日
粉刷工装修意外受伤 房主应否担责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廖某受请为宋某粉刷房屋,系其利用自身具有的粉刷技术,完成宋某交付的工作任务,以获取相应报酬。对如何完成工作成果,由于廖某掌握相关技术,其工作具有独立性,不需要宋某就其如何完成工作发布指示,亦无证据表明宋某就其工作发布过何种指示;宋某请廖某为其粉刷房屋,目的不是单纯获得廖某提供的劳务,而是希望其提供合格、完整的工作成果;宋某也没有定期向廖某支付报酬,而是一次性支付,双方所发生的关系符合承揽合同特征。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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