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山西太原聂晓东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宅基地能作为遗产处理么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3月19日
请问:
 
王某的父亲以一家4口人的名义向当地村民委员会申请宅基地建房。92年王某高中毕业,考上了大学,户口迁出。96年,王某妹妹出嫁,户口也迁出,老家的住宅一直由王某父母居住。04年,村委会通知,王某父母已过世,村里要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请问:村里是否有权收回,我有没有权利拒绝?
 
回答: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紧相关,随着户口的迁出,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也随之消灭,而其父母的土地使用权也因其死亡而消灭,因此,无论是王某还是其父母,都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