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租房上当,中介是否应该退还费用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3月23日
请问:今年1月份,我在本市某中介公司交了50元的中介费后,被安排与一位姓高的房东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半年,并向高某预交了3000元的房租,不久,又一位房东找到我,这个人称他才是真正的房东,而姓高的只是租赁他房子的房客,而且那人只交了2个月房租,现已到期。后来的房东要求我交足1个月的房租后限期搬走。此时 我才知上当受骗,再到中介公司交涉,中介公司却认为协议是我和姓高的签订的,与中介公司无关。请问:中介公司是否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
你的来信反映的是关于服务质量瑕疵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中介公司在提供信息服务,同样要求其质量问题,应该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本案中,某中介公司由于自己工作上的不负责任,未查验出租方是否有出租权就向消费者提供出租房屋的中介服务,而由于信息不真实,使消费者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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