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夫妻之间能否索要扶养费?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3月26日
请问:我朋友结婚五年了,近两年因身体不好没有工作,丈夫对她不闻不问。听说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请问我朋友可以向她丈夫索要扶养费吗?
回答:
对你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扶养是夫妻财产关系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这种权利义务是基于婚姻效力而生产的,具有法律强制性,一方在对方需要扶养而不尽扶养义务,致使对方生活十分困难时,可向法院单独提起扶养费的诉讼。所以根据该条规定,你朋友可以起诉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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