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4月10日
问2003年我同18岁的李凤兰开始同居生活,同年底李凤兰继承了其父70000元的遗产,2006年我们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李凤兰向法院提出离婚。我想问一下:70000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虽与李凤兰在2006年补办结婚手续,但你们的婚姻关系应从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即从2005年李凤兰满20岁时起算。而李凤兰在取得遗产时没到结婚的法定年龄,你们的关系仅是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在同居期间李凤兰继承的70000元的遗产应属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线咨询
Email:66137585@qq.com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220949476
地址:长风商务区,新晋祠路与长风西街交叉口往南1500米路东,化建大厦13层
积分:390298奖章:636点击量:3679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