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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请问我这种行为违法了吗?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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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私企上班的采购人员,因为家里有发生了特殊事情急需用钱,我向和我公司有供应关系的供应商借了10000元,然后他们又送了我5000元的红包,现在公司老板知道了这件事做出决定:要求我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所有的钱上交公司财务,如果没有按时间交钱的话那么这件事将交个司法机关处理。请问我这种行为违法了吗?
 
                                 答
对你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在市场经济中,各个市场主体都应该遵守市场规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竞争,国家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就存在为送了财物的人或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拒不入帐不上交的,属于受贿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要受到刑罚的制裁。
你向供应商借10000元,虽然不正当,毕竟是利用了供应商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便利,但只要你没有占有这笔钱不还的意思,这个行为就是一般的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法,公司老板没有权利要求你上缴这笔钱。但是后来供应商又送了你5000元,这就是违法行为了,如果你拒不上缴这笔钱,就可能受到相关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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