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骑自行车只抢到空包会构成抢劫罪吗?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5月07日
问:元旦期间,才满18岁的我的弟弟骑自行车上街游玩,经过某偏僻巷口时见一孤身拎包妇女,一念之差骑着车上前抢包,没想到该女士反应很快,死命抓住包带不放,我弟弟慌乱之下硬生生地拉断包带携包逃走,事后发现抢的只是个空包,不值几个钱。当他被抓获后,我们本以为对他抢夺的行为最多就给予治安处罚,没想到公安机关却将案子移送检察院,要追究他抢劫罪的刑事责任。我弟弟的行为有这么严重吗?急盼回音! 答: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下,你弟弟的行为并非抢夺而是抢劫。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抢夺的财物不多,属于违法行为,如抢夺数额达到较大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项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即为“数额较大”)、或多次抢夺,则涉嫌犯罪。抢劫则属重罪,凡年满14周岁犯抢劫罪的,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只侵犯了的财产权利;抢劫罪则不但侵犯了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人身权利。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至少达到数额较大;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具体到你弟弟的情况,似乎最多是犯了抢夺罪,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对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作了定性,明确规定:驾驶车辆(可以是机动车,也可以是非机动车)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你弟弟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要有构成抢劫罪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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