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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约定不得处分,还可以卖房子吗?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5月26日
约定不得处分,还可以卖房子吗?  

问:王女士身患癌症打算卖房还债和筹钱治病。但王女士和前夫签有协议,既在女儿工作前,不得处置该房产。王女士还可以出卖该房产吗?
答: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本案中,王女士要出售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她个人名下,她有权出售,她和前夫之间的约定当然也是有效的,但不能限制王女士出售该房屋。在王女士出售该房屋后,其前夫可以向她主张违约责任。房产局在该问题上不应该做如此限定,因为债权行为不能对抗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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