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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山西高温津贴本月起执行 在岗职工每人每月240元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6月04日

山西高温津贴本月起执行 在岗职工每人每月240元A-A+来自:太原新闻网-太原晚报
  入夏以来,不时出现的高温天气让广大市民着实领略了酷暑的“威力”。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我省开始正式执行高温补贴。企业用人单位6月份至8月份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清凉饮料不能冲抵该津贴。
  按照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地质勘探等行业,但并不是这些行业的所有岗位都可领取高温补贴,具体还得看所处岗位职能而定。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我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近日来天气持续高温,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正常工资之外的额外津贴,应随工资发放。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最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可以额外给职工发放绿豆、清凉油、西瓜等防暑降温物品,但这些都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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