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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试用期间参加培训时,工资如何支付?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7月29日
试用期间参加培训时,工资如何支付?
 
 转自:中国劳动网
    问:请问新招录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后,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第一个月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由于未分配到具体岗位工作,所以,培训期间第一个月的工资想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是否合法?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什么算是用工?培训算不算是用工?这个问题并无定论。如果稳妥起见,你们在培训期间不应与劳动者急于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当签订职前培训协议,在协议中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做明确约定。在培训结束后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按照现在的做法,我不敢保证在培训是否算作用工这件事情上不会产生歧义。因此建议你们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生效,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生效时开始执行。但是无论怎样,你们这样做是会有风险的。我还是建议你们采用我之前提到的做法,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一般都是采取这种做法的,那样做就会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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