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05日
问: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时需提供什么资料?答: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申请,填写《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花名表》、《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职)证明;
2、离退休(职)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非火化地区证明);
3、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户口、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与死者关系证明;
4、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却无经济来源证明;
5、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金证明;
6、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享受工亡待遇的,需提供工残退休证明。
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后死亡的,只发给丧葬补助费,其他待遇不予享受。
在线咨询
Email:66137585@qq.com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220949476
地址:长风商务区,新晋祠路与长风西街交叉口往南1500米路东,化建大厦13层
积分:390298奖章:636点击量:367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