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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有孩子,但孩子才四个月,婚姻出现很多状况,不想过了可以离婚吗?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1日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那么双方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2、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你可以到对方所在地辖区法院选择诉讼离婚,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果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3、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没有特殊情况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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