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2日
我一外甥女的丈夫因打工事故死亡,已理赔50万,就这50万的分配与公婆有分歧。情况是这样的:她和她这个丈夫结婚不到一年,她带有一个前夫的女儿,肿中还有三个月的身孕,有公婆,还有一个已成年的小叔子。请问这种情况她能得到多少?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2、你外甥带来的女儿,如果尚未成年,跟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继父承担了其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的,她与继父间有扶养关系,可参与分配。胎儿没有继承权,但应该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3、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配偶、父母、子女)进行平均分配。你可根据实际赔偿数额按上述规定自行计算你外甥的份额。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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