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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2日

经朋友介绍,我雇用了两个工人,拆家里的一隔墙,也没签劳动协议,结果其中的一个工人从梯子上摔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家里的隔墙就是2米多点)
请问在这个事件里,也就是责任的划分)如果赔偿,我赔偿的额度是多少?
请求给我指点,谢谢!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如果对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你的一部分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元)、死亡赔偿金(农村户口元,城镇户口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对方如果有需要抚养的人,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建议先同对方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对方选择起诉的情况下,再由法院判定各自责任比例并根据责任比例确定你的赔偿数额。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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