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我的孩子刚过一岁,我们夫妻感情合不来,离婚后孩子判给谁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3日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母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2、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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