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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交房违约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3日

我于20133月贷款买平米一套高层住房,按合同2013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今年4月16号通知交房,去了交房没有交房相关住房合格证等等一切手续,我没有如何违约行为,我想打违约官司,请问赢的概率有多大,我应该出具哪些证明材料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合同法》规定,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质量保修责任,开发商没有提供的属于违约。另外,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其迟延交付房屋,也构成违约。所以,开发商有两种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其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违约金或损失赔偿。2、诉讼的话你应当提交购房合同及交房通知等证据,其余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另外,诉讼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等各种因素,就你所说的情况,律师认为诉讼把握还是比较大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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