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交房违约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3日
我于20133月贷款买平米一套高层住房,按合同2013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今年4月16号通知交房,去了交房没有交房相关住房合格证等等一切手续,我没有如何违约行为,我想打违约官司,请问赢的概率有多大,我应该出具哪些证明材料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合同法》规定,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质量保修责任,开发商没有提供的属于违约。另外,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其迟延交付房屋,也构成违约。所以,开发商有两种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其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违约金或损失赔偿。2、诉讼的话你应当提交购房合同及交房通知等证据,其余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另外,诉讼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等各种因素,就你所说的情况,律师认为诉讼把握还是比较大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在线咨询
![](http://img.110.com/tmp/lawyer/201903/120_154_80_041628076554.jpg)
Email:66137585@qq.com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220949476
地址:长风商务区,新晋祠路与长风西街交叉口往南1500米路东,化建大厦13层
积分:390298奖章:636点击量:370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