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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要是过户房子,需要父亲去公证处吗?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5日
03年父母离异,只有民事调解书,房子归母亲所有,04年母亲去世,到现在房产证上还是父亲的名字,明年房子要拆迁,父亲有权利这套房子吗?姥姥还在,房子和姥姥有关系吗?我要是过户房子,需要父亲去公证处吗?
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物权法》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你母亲成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人。2、你母亲去世该房子成为遗产,你与你姥姥是法定继承人,你父亲对该房产没有任何权利主张。3、你可持调解书、你母亲的死亡证明、你与你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你姥姥与你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你父亲无须到场。然后持调解书、公证书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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