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山西太原聂晓东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房屋产权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6日

房屋是女方购买,当时只卖80%的产权,房证为女方所有,离婚后因判决书没写明房子判给谁,导致女方在不买剩余产权时,不卖给女方!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如果房子是女方在婚前购买的,那么由其出资、登记在她的名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买的,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是应予以分割的,法院没判决房子产权可能是由于诉讼请求不包括分割房屋。2、你所说的享有部分产权的房子可能是单位的房改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女方或你们夫妻双方和单位或者政府共有,现在想获得完全产权,可同另一方共有人进行协商。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如有疑惑可继续咨询。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