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关于违约金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6日
我们转接了一间门面 费用一共是8000 加伍佰元的押金 我们是陆续给的卖家 刚开始给了一千五作为定金 完后又给了1500 第三次给了2000 这些钱都是我们借来的 到最后实在借下去了 我们合计就不接了 可是卖家却说钱一分都不退 说是违约金 可实现根本没提过违约金 也没说好违约金是多少 所以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你们之间签订的不论是租赁合同还是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须是有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如果不构成违约,你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2、即使有违约的行为,你们双方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数额,对方扣住你给付的合同价款没有依据。3、如果你现在解除合同,根据情况只需要赔偿对方的必要损失即可,双方可协商赔偿额。对于对方扣你钱的行为,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要求返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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