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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劳务纠纷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19日
3年前我托他人装修房子·验收·出现质量问题·当时给了一大部分钱。还有一小部分钱没有给·。理由是把裂缝现象处理掉·然后付尾款·没有合同·没有协议·至今扔未给修好·但是现在·我被人家告上法庭·请问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你们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但是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由于房屋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对方构成违约,其应继续履行装修义务保证房屋质量,同时你享有履行抗辩权,在房屋完全装修好之前你可以不支付对方剩余尾款。2、现在对方起诉你追要剩余款项,你应该积极应诉,充分答辩,向法庭说明是对方违约在先,而非你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会查明事实,判决对方履行装修义务后你再向其付款。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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