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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赔偿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30日

我母亲和女儿在过马路时一辆轿车将他两人撞伤 撞伤后司机将两人送去医院 老人诊断为骨盆骨折。小腿骨折 。治疗期间出现血栓 骨折的地方要两年后取钢板 血栓要长期吃抗血栓药物 现年51岁 农村户口 在城市里生活3年 住院期间我方垫付医药费53000元 女儿 颅内出血 颅骨骨折 经治疗后出院 经交警队处理对方全责 对方车辆全险 想知道可以赔偿多少钱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交通事故致两人遭受人身损害,由于对方车辆投保的全险,所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车主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1、你母亲骨盆骨折。小腿骨折可能构成10级伤残,也可能构成多级伤残,建议进行专门的伤残等级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不同伤残等级伤残赔偿不同。除伤残赔偿外,还应赔偿你们自己垫付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包括取钢板的费用、后续药物费用等,以及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需提醒的是,城市和农村的赔偿标准差别较大,由于已经在城市居住3年,可以要求按城市标准赔偿,但可能要提供你们的居住证明等。 2、你女儿颅骨骨折,现在已经出院,如果治愈后没有什么影响,可能不构成伤残,还是建议进行专门的鉴定。赔偿项目的话和上述类似,故不赘述。具体赔偿数额无法一下子确定,建议详细来电咨询,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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