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现如今我该如何去做?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30日
我母亲在工地上从事男人体力活,因在楼上掉下块砖头,把脚砸伤,后脚跟骨骼粉碎,包工头只给了3000元,以表示赔偿。现如今我该如何去做?望帮忙!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在工地工作时遭受损害,如果可以认定劳动关系的话,可以要求工地的建设单位予以工伤赔偿。但是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有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工资发放凭证、工友证言等证据。另外,你母亲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2、如果受伤不是非常严重,现在正在治愈、恢复当中,可以考虑同工地的包工头、建设单位协商赔偿数额,包括你母亲的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话伤残赔偿金等。 总之可以选择劳动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两种途径。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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