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公民保护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03日
本人已婚应为丈夫家是非农户,我是农户没有迁移户口,所在村里,土地,山头被汾西集团占用。按户口分款,但村里领导说,本人已嫁人,没有权利分钱。请问本人有合法得到分款吗我要通过哪些管辖单位保护自己利益。谢谢。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首先,你应该获得承包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因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你是村集体成员,户口在农村,享有承包人的一系列权利,包括承包地被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而且,你结婚后,由于对方是非农户,你没有获得新的承包地,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不能收回你在村里的承包地,更何况你的农村户口并没有迁移,所以,结婚并不影响你法定的关于承包地的权利。2、村里领导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有权利分得征收补偿款。对于村里侵犯你合法权利的行为,建议你先同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在线咨询
Email:66137585@qq.com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220949476
地址:长风商务区,新晋祠路与长风西街交叉口往南1500米路东,化建大厦13层
积分:390298奖章:636点击量:367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