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山西太原聂晓东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公民保护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03日
本人已婚应为丈夫家是非农户,我是农户没有迁移户口,所在村里,土地,山头被汾西集团占用。按户口分款,但村里领导说,本人已嫁人,没有权利分钱。请问本人有合法得到分款吗我要通过哪些管辖单位保护自己利益。谢谢。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首先,你应该获得承包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因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你是村集体成员,户口在农村,享有承包人的一系列权利,包括承包地被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而且,你结婚后,由于对方是非农户,你没有获得新的承包地,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不能收回你在村里的承包地,更何况你的农村户口并没有迁移,所以,结婚并不影响你法定的关于承包地的权利。2、村里领导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有权利分得征收补偿款。对于村里侵犯你合法权利的行为,建议你先同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