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父债子还么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04日
父亲因病去世,无任何遗产。十七年前与母亲离婚后再婚。离婚证注明儿子与父亲生活,但实际是随母生活抚养。儿子由母亲购得房产一套,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父亲再婚后的妻子名下有一车。现在儿子和再婚妻子被债权人起诉,请问这样的情况,儿子和再婚妻子有偿还义务吗?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你没有偿还义务,若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你继母负责偿还。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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