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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租赁合同纠纷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07日
你好,
我有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案子需要咨询。属于我母亲的一处位于北京右安门的房子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予以出租。委托合同应该于14年1月结束,而且中介公司应该于10月份将最后一个季度的租金打入我母亲账户。但是我们迟迟没有收到租金。后经核实,中介公司原法人已将公司转让,而且已经收取了现在居住与我们房屋的租户的直到14年9月份的租金。我们已经失去了与原法人的一切联络。基于此种情况,我们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 我们起诉的目的如下:
1. 追回我们应收取的租金。
2. 尽快收回我们的房屋。
现欲咨询贵律师,如果委托您全权代理,需要多少费用,还有就是我们的胜率有多大。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你母亲与中介公司之间属于委托合同关系,中介公司与租户之间属于租赁关系。中介公司违反委托合同的约定,到期不向你母亲支付租金的行为构成违约,你可以向其主张返还租金。另外,中介公司超过委托合同期限擅自与租户续签租赁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因为你母亲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有权决定房屋继续租赁与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的结果是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你母亲否认租赁合同,其是没有效力的。你母亲可以要回房屋。2、虽然中介公司发生了转让,当初的人员可能已不存在,但是公司依然具有法人资格,你母亲可继续向现在的公司主张权利,现在的公司也应该对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3、起诉的话,可以以中介公司为被告,各租户为第三人。如果你委托律师,费用是按标的额即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如果一方有理且证据充分,案件的胜算会比较大。 希望我的解答能为你提供帮助。可电话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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