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可否提起刑事诉讼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09日
以当地的混混、无赖乘我不备拿走我车钥匙,开走我的汽车,我并不认识他,后来打听到,县刑警队也作了调查,确认就是他所为,车内放置现金、各种证件、办公文件等,我如何要回我的车及物品?如何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你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结合你的描述回答如下:我认为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如果你已经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你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其赔偿损失。另外根据《刑诉法》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利,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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