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山西太原聂晓东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交通意外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14日
出租车在行车道上下客人时;电动车撞上来‘车右前门’;脸部受伤缝针;其他没事;事后对方要一万元赔;我该给多少‘医药费我已出’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按你的描述,受害一方是在你的机动车停下时撞上,发生事故,你并没有过错,过错应该主要在电动车一方,你有权不予赔偿。当然最终过错认定和责任认定是由交警作出的。2、由于事故较小,可能交警没有作出事故认定,建议你们私下协商赔偿事宜,医疗费你已经支付对方,再适当给予后续治疗费即可。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