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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民事纠纷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19日
我是开饭店的,有客人吃饭,被小偷偷了七千块,我店里有监控,已经报案,失主说抓不到人,我也有责任,应当赔偿他。如果赔偿,应当给他多少?
你好:关于你所咨询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客人的钱物有证明是被小偷偷走的,那这个赔偿责任应找偷钱的那个人。至于饭店的责任,如果饭店管理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在店内张贴公告“请顾客保管随身财物”等必要的提醒,即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情的具体经过你的叙述过于简洁,还请你能详细描述,最好能电话联系或来所面议。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希望我的回答能为你提供帮助,如有不清楚的,可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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