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意外伤害赔偿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26日
我父亲昨晚在上班期间突然感到身体不适,随后向同事寻求帮助,不到十分钟就不幸过世,请问所在单位是否应该负有赔偿责任?我父亲是合同工,急需求助!恳请!恳请!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你父亲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所以建议你先查清你父亲死亡的原因,是突发疾病而死,还是因工作过劳而死,还是自身疾病等。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你父亲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上述费用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如有问题可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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