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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劳动纠纷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28日
公司让我跑业务没有签劳动合同 说的是底工资1500加提成  走的时候给了2000是路费 饭费 住宿费  结果3个月回来了我没跑下业务 老板不给工资还要辞退我  我应该怎么办?这个钱能要回来吗? 还有我想请个律师 这个多少钱能请下?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或者如果你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第二个月开始的二倍工资以及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律师代理费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来收取,建议你带上资料前往本律所详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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