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男方要求经济赔偿请问该怎么办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29日
我是女方。结婚不到两年。有个女儿11个月。想要离婚。男方要求经济赔偿请问该怎么办你好:关于你所咨询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中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只有发生以下情形,对方有权向你要求损害赔偿:你有重婚事实、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的,不能要求你经济赔偿。至于离婚,如果你们协商离婚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且孩子11个月,一般是归女方抚养。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希望我的回答能为你提供帮助,如有疑问,可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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