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离婚在哪里可以办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29日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都同意离婚了。可是他就不办手续,他在太原住着非让我回太原和他办手续,他家不是太原的,因为当时在我娘家办的手续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你们协议离婚,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的是你们的户籍所在地,按你的描述,太原为对方的经常居住地,但如果不是户籍地,你们是不可以在太原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你们当时是在运城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时肯定可以在运城办理登记。建议你们协商一致,登记时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要写清楚你们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约定。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如有问题可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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