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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学校有权拒绝学生入学吗?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22日
小孩上初中了,可能是在学不听话,学校在没有通知家长的情况下,拒绝让小孩考试,缴了书款也退了,不让孩子上学,孩子在不敢告知家长的情况下,在社会上流浪了几个月,家长最近才知道,和学校交涉几次,学校尽拒绝接收孩子,请问这个事件有没有涉及法律,我们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回复如下:学校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你家孩子上初中正处于这个阶段。让适龄儿童、少年和青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不履行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义务教育法》第27条规定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57条规定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因此,对于学校的行为,你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以保障孩子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清楚、不全面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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