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敲诈勒索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有人在追讨债务中欠债方为了不让讨债方人员和他想跟自愿拿出钱财给讨债方人员让其不要跟着他着算不算敲诈勒索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回复如下: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不全面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在线咨询
![](http://img.110.com/tmp/lawyer/201903/120_154_80_041628076554.jpg)
Email:66137585@qq.com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220949476
地址:长风商务区,新晋祠路与长风西街交叉口往南1500米路东,化建大厦13层
积分:390298奖章:636点击量:369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