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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高速公路事故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23日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急急急 我的大车发生追尾事故;我车负全部责任;我的司机左腿截肢;我已经支付5万多的医疗费用;现在已经支付不起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上述规定,司机受伤,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司机本身也有过错的,车主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车辆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尽快同保险公司联系索赔事宜,不足部分和司机及家属协商。建议你妥善处理,积极赔偿,避免引起诉讼纠纷。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不全面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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