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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二胎产假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26日
我一个小孩有疾病,申请办理了准生证,是否可以享受产假,哪里可以查到具体规定。

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凡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都应当享受产前检查和生产费用报销的待遇,并可以享受产假待遇。 其次,2012年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另外,本规定第八条还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综上所述,你不但可以享受产假,而且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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