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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杀人案量刑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26日
我哥哥因误以为嫂子有外遇一气之下把我嫂子的母亲,弟弟还有嫂子和他前夫生的孩子杀害了。我嫂子特别善良,她说他已失去三个亲人,不想让我哥哥死。如果他愿意向法院求情,法院能给我哥哥量刑吗?
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根据实践中最高院的一些判例可知,产生诸如多人死亡,且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但是本案中,如果你嫂子不但精神正常,而且还要为你哥哥求情,即被告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原谅。这种情况下,判处死刑的可能应该不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进一步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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