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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怎么才能阻止乙方的转让权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本人门面房出租乙方,单乙方想转让,给他人 想收转让费 我怎么才能阻止乙方的转让权,合同上要怎么名文写出 不得转让第三方的语句  谢谢
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根据该条规定,即便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租,承租人也不可擅自转租,因为这是《合同法》明文规定的,你们签的合同只要合法有效当然受《合同法》保护,若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合同中大可不必规定此条,但是如果你想在合同中体现这一规定,可以直接把此法条搬过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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