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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请问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按伤残等级计算吗。。。吉林省7级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您好;请问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按伤残等级计算吗。。。吉林省7级
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没有明确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其次,因为没有明确的标准,所以各地都不同,但是造成的后果这一因素应该是各地都主要参考的,比如深圳,死亡或者一级伤残是十万,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一万,所以,建议咨询吉林当地律师或者认识的法官,他们给的答案可能更准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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