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案件情况
原被告2022年7月28日签订承揽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定做夹送辊环、高速区辊环等设备。在合同签订后及履行过程中,原告先分两次支付了3万元预付款。但因种种原因,被告没有在约定时间完成定做任务。原告于2022年10月提出解除双方的合同。2023年1月4日,原告在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立案要求退还预付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2、律师点评
本案委托人找到我们团队朱律师后,团队对案件进行而来简单的探讨:本案虽然案件标的不大,但作为被告也并非没有一点争取空间。因本案双方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加工条件、产品质量要求、资金需求、以及原告要求图纸工艺变更等方面的客观困难,导致合同内容出现了多次变更。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也真实体现了这一事实过程。比如说对核心约定点预付款的支付、交货时间等都做了变更,原告在9月24日14:24微信聊天中明确提出图纸工艺变更,10月初又提出解除合同。导致被告履行合同过程中面临随时被解约造成更大损失的风险。因此本案合同没有履行完毕的原因并不完全在被告。庭审中我们也是基于这方面的原因进行了答辩。法官在我们答辩后为双方组织了调解工作。本身我们这方当事人就没有太高的期待值,因为他确实存在交货不能和影响原告其他合同履行出现违约的事实。从而法院在组织双方调解时,很快双方达成了调解。扣除被告支付我们的律师费之外,又比原告原本诉求的金额少了不少钱。被告相当满意!
3、建议或意见
不是每个案件的被告都是必然败诉的。胜诉败诉是相对的,被起诉后积极应诉是完全可以争取对己方有利的利益的。尤其是不要被缺席审判,因为缺席审判法院获知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做出的判决可能就会存在一些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偏差。所以,即便是被告,被起诉了也要积极应诉。即便不懂法,不知道如何应诉,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应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