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双倍返还定金如何理解?
作者:张鑫钰 律师 时间:2012年05月27日
案例:何女士欲购买**商品,在和销售方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之前,支付了1000元定金,后销售方将该商品售予第三人,何女士如何维权?
分析: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结论:何女士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即2000.00元。